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贯彻党中央关于发展和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和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和自治区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厅级。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和自治区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厅级,由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统一管理和协调。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是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是巴彦淖尔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巴彦淖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巴彦淖尔市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向巴彦淖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人民政府是乌海市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是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