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1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1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委〔2009〕252号),设立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与省宗教事务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1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委〔2009〕252号),设立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1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委〔2009〕252号),设立省政府侨务办公室,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是根据《江苏省机构改革方案》,组建的,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不再保留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中小企业局、省乡镇企业局、省无线电管理局)。
南通市人民政府是江苏省南通市的行政管理机关,受江苏省人民政府的直接领导,位于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6号。
江苏省地震局是中国地震局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事业单位。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履行防震减灾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政府行政管理职能。
江苏省统计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发展组织领导和协调全省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