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是浙江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归口省委统战部领导,为正厅级。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是浙江省宁波市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是副省级行政机关,是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是浙江省地方政府主管的医疗保障机构。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是将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省政府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省公安厅的消防管理职责,省民政厅的救灾减灾职责,省国土资源厅的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职责,省水利厅的水旱灾害防治相关职责,省林业厅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省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省减灾委员会等有关职责整合,组建的,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8号),设立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由原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合并组建的部门,将具体承担全省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
浙江监狱管理局,是浙江省司法厅管理的主管监狱执行刑罚、改造罪犯和监狱企业工作的副厅级行政机构。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