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供销合作事业始于1928年,迄今已有近90年的历史。全省有14个市州社,83个县级社(肃北县、阿克塞县、安宁区未设),840个基层社,县以上企业546户,各类经营服务网点1.4万个。
全系统在册职工18671人,离退休人员20959人。
全系统土地资产1.8万亩,经营设施300万平方米。根据省政府〔2010〕7号文件精神,全省已有82个县级社列入同级政府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占县级社总数的98.8%。省社机关设11个处室,现有干部职工79人。
平凉市人民政府是平凉市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是平凉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位于临夏市红园路13号,成立于1956年11月19日,是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临夏回族自治州的国家行政机关,对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和甘肃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汇报工作。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是依据《甘肃省机构改革方案》新设立的省政府直属部门。
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将省民政厅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以及军队有关职责整合,组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发〔2009〕16号)和《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省委发〔2009〕9号)精神,设立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张掖市人民政府是张掖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张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对张掖市人民代表大会和甘肃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张掖市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张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每届任期五年,实行市长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