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是国务院的军事工作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国务院设立国防部,一切需要由政府负责的军事工作,则经国务院作出相应决定,通过国防部或以国防部的名义组织实施。国防部在接受国务院领导的同时也接受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是国务院的军事工作部门。它的基本职能是:统一管理全国武装力量的建设工作,如人民武装力量的征集、编制、装备、训练、军事科研以及军人衔级、薪给等。因此,国防部并没有实际军事指挥权。
财政部主要职能包括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
国家移民管理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国移民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拟订移民和出入境管理政策与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负责建立健全签证管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外国人来华口岸签证、入境许可签发管理和签证延期换发;负责外国人来华留学管理、工作有关管理、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管理、国籍管理、难民管理;负责出入境边防检查、边民往来管理、边境地区边防管理;负责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境管理、港澳台居民回内地(大陆)定居审批管理等。
税务总局是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简称: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部),是国务院直属部
国家铁路局主要职责如下:起草铁路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参与研究铁路发展规划、政策和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拟订铁路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