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3号),设立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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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3号),设立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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