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基于《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而成立的组织,是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目的是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缩小城乡、地区发展差距;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统筹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广东省机构改革方案》,设立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加挂广东省海洋局牌子。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是广东省政府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部门。
广东省监察委员会是由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的国家监察机关。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是广东省通信行业的政府主管机构,依法行使对广东省电信行业的监督和管理职权。
广东省教育研究院于2011年5月25日经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是广东省教育厅管理的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副厅级。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发〔2003〕17号),设立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特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