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广东省机构改革方案》,设立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加挂广东省海洋局牌子。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发〔2009〕8号),设立广东省审计厅,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广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发〔2009〕8号)文件,设立的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发〔2009〕8号),设立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是广东省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加挂广东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
广东省财政厅是广东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