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安厅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公安厅受省政府、公安部的双重领导。
江苏省公安厅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公安厅受省政府、公安部的双重领导。各市、县(县级市、区)设有公安局(分局),在镇、乡、街道设派出所;公安局(分局)和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江苏省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1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委〔2009〕252号),设立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江苏省审计厅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1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委〔2009〕252号),设立省审计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南通市人民政府是江苏省南通市的行政管理机关,受江苏省人民政府的直接领导,位于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6号。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1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委〔2009〕252号),设立省林业局,在省农业委员会挂牌。
根据《江苏省机构改革方案》,将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以及省政府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省公安厅的消防管理职责,省民政厅的救灾职责,省国土资源厅的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职责,省水利厅的水旱灾害防治相关职责,省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和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护林防火等指挥部(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省应急管理厅,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