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公安厅是青海省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公安厅受省政府、公安部的双重领导。
青海省公安厅是青海省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公安厅受省政府、公安部的双重领导。各市、县(县级市、区)设有公安局(分局),在镇、乡、街道设派出所。公安局(分局)和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
2020年4月,青海省委、省政府授予青海省公安厅“青海省国土绿化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青海省气象局为事业性质单位,实行中国气象局与青海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气象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
青海省水利厅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法规规章草案,组织拟定省管主要河湖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号)和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青发【2009】4号),设立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Qinghai Provincial People's Congress)是青海省的国家权力机关。
青海省文物局,是2018年青海省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是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教育厅等8个厅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青政办[2014]119号)批复设立的,正厅级建制,为青海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