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安厅是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公安厅受省政府、公安部的双重领导。
陕西省公安厅是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公安厅受省政府、公安部的双重领导。各市、县(县级市、区)设有公安局(分局),在镇、乡、街道设派出所。公安局(分局)和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
陕西省监察委员会是由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的国家监察机关。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3号),设立省统计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复的《陕西省机构改革方案》,新组建陕西省农业农村厅。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农村厅,不再保留省农业厅。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3号),设立省文物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3号),设立省体育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陕西省果业管理局是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研究制定全省果业产业化的发展政策和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草拟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并监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