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是江苏省机构改革中新组建的机构。
江苏省司法厅,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江苏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98号),江苏省司法厅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是根据《江苏省机构改革方案》,组建的,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不再保留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中小企业局、省乡镇企业局、省无线电管理局)。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知识产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苏办〔2019〕34号),省知识产权局是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部门管理机构,为副厅级,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江苏省档案局、江苏省档案馆为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履行档案行政管理职能。
盐城市人民政府是盐城市的行政管理机关。政府办公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1 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委〔2009〕252号),设立,为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