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拟订全省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全省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各地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浙江省教育厅是负责浙江省全省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浙江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浙江监狱管理局,是浙江省司法厅管理的主管监狱执行刑罚、改造罪犯和监狱企业工作的副厅级行政机构。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110号。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站(场)服务、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8号),设立浙江省司法厅。省司法厅是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
浙江省戒毒管理局是浙江省司法厅管理的主管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正处级行政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由原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合并组建的部门,将具体承担全省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