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30号),设立自治区教育厅,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组建自治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为自治区党委议事协调机构。自治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教育厅。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30号),设立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是宁夏电信行业的政府主管机构,依法行使对宁夏电信行业的监督和管理职权。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宁夏回族自治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每届任期五年。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4〕17号)精神,设立自治区统计局,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宁夏社会科学院,位于宁夏银川,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唯一的综合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是自治区重要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是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要智库。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是负责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