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教育厅是青海省人民政府的教育主管部门。
2020年4月,青海省委、省政府授予青海省教育厅“青海省国土绿化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强化服务职责,加强应急、督查工作,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增加指导、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的职责。
青海省人民政府(Qinghai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青海省的国家行政机关,是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工作;在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并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号)和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青发【2009】4号),设立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是青海省机构改革设置的新部门。
青海省监察委员会是由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的国家监察机关。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Qinghai Industry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Department),是青海省机构改革设置的新部门,是青海省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