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4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冀政〔2009〕46号),设立……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4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冀政〔2009〕46号),设立河北省民政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河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河北省经济研究中心)是省政府直属事业机构,授权承担综合性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为省政府领导同志服务的职能。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是河北省机构改革中新成立的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全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
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省国资委),为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机构规格正厅级。省国资委党委履行省委规定的职责。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108号),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简称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为省政府直属机构,机构规格正厅级。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4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冀政〔2009〕46号),设立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河北省现有191个法院,其中高级人民法院1个,中级法院11个、基层法院179个(包括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截至2014年6月底,全省法院共有15679人,其中审判人员8711人(不含领导职务),本科学历11710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90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