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和自治区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加挂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牌子,归口自治区党委统战部领导。
1983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昭乌达盟建制,成立赤峰市(地级)。昭乌达盟行政公署随之被撤销,赤峰市人民政府成立,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的一级地方政权。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和自治区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厅级。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和自治区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订自治区体育工作的有关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