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归口中共辽宁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领导。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辽宁省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现任辽宁省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高炜(蒙古族)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坐落于沈阳市沈河区,1954年成立,前身为辽宁省人民法院,后改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97号),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是省自然资源厅的部门管理机构,为副厅级。
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正师级单位)亦称辽宁省消防局。担负着保卫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任务。总队机关设四个部门即: 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 防火部(副师),四个部门下设17个处(副团)。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委员会,简称辽宁省政协、政协辽宁省委员会,是在中共辽宁省委领导下,由辽宁省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族各界人士代表参加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也是中国共产党辽宁省委员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4〕26号),设立辽宁省司法厅(正厅级),为省政府组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