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机构改革方案》组建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精神,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厅字[2018)110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新党办发[2018]52号),制定本规定。
2018年11月15日,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挂牌成立。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是2018年四川省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是2018年陕西省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是山西省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是山西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山东省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省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以下简称省自然资源厅)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加挂山东省林业局(以下简称省林业局)牌子。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修复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32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厅字〔2018〕102号),制定本规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是是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中新成立的政府组成部门。内设21个机关处室,拥有15个直属单位。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97号),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是省自然资源厅的部门管理机构,为副厅级。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是江西省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是2018年江苏省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是吉林省人民政府下属厅级机构。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是湖南省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单位,是湖南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根据2018年《湖北省省级机构改革方案》,整合原省国土资源厅的职责,以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省水利厅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省农业厅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省林业厅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的职责等,组建湖北省自然资源厅,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是黑龙江省机构改革中新设立的机构。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简称省自然资源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机构规格正厅级,保留河北省海洋局牌子。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省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贵州省自然资源厅(以下简称省自然资源厅)是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2018年11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正式挂牌成立。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新成立的政府组成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广东省机构改革方案》,设立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加挂广东省海洋局牌子。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甘肃省机构改革方案》,新组建的省政府组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