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是江苏省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2019年12月,获得“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
江苏省教育厅是负责江苏省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江苏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是江苏省政府组成部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1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委〔2009〕252号),设立省财政厅。
江苏省档案局、江苏省档案馆为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履行档案行政管理职能。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1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委〔2009〕252号),设立省交通运输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1 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委〔2009〕252号),设立,为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