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海南省机构改革方案》,海南省整合省粮食局的职责,海南省民政厅、海南省商务厅等部门的组织实施国家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海南省机构改革方案》,海南省整合省粮食局的职责,海南省民政厅、海南省商务厅等部门的组织实施国家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组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贯彻执行通信行业管理政策法规,统筹规划海南省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并实行行业管理;监测分析海南省通信业运行态势并发布引导信息,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承担推动实施海南省“三网融合”的有关工作。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0号),设立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主管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0号),设置海南省审计厅,为主管全省审计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
海南省气象局于1988年5月成立,代表海南省人民政府主管海南省气象行业工作,为基础性、科技型的社会公益性正厅级事业单位,担负全省保障国民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气象服务工作。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简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是主管全省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 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2 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厅字〔2018〕80 号),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