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自治区区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职责。
(一)加强自治区区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职责。
(二)增加负责自治区区级机关节约能源管理的职责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是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的地方国家行政机关,是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每届任期五年,实行州长负责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是综合研究拟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政策,进行总量平衡、结构调整,指导自治区总体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主管固定资产投资的宏观调控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构改革设置的新部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位于塔里木盆地西北部绿洲,北接天山,西连帕米尔高原,南依喀喇昆仑山脉,东靠塔克拉玛干沙漠。师域西南部与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等国家接壤,总面积8163平方公里。
将行业市场的建设与管理、技术咨询服务、贸易投资促进、主办的相关会展活动等的具体组织工作交由或委托相关事业单位及中介组织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