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商务局是天津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加挂市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牌子。
天津市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商务和口岸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党中央和市委关于商务和口岸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和口岸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根据天津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津党办发〔2009〕31号)的规定,天津市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如下:针对天津市区域环境和环境管理现状,进行科学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环境科学依据,为政府实施有效的环境监督和遏制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提供技术支持。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是天津市宁河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天津市宁河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对宁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天津市人民政府负责;在宁河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宁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是天津市机构改革中新组建部门。
天津市气象局是属中国气象局和天津市政府双重领导,以气象部门领导为主的管理机构。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是天津市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天津市和平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对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天津市人民政府负责;在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天津市财政局,主管全市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地方税务征管和行政事业单位国资产基础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