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是河池市的行政管理机关。政府驻地在金城江区。河池市江北东路401号。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桂委会〔2009〕235号),设立自治区财政厅,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桂委会〔2009〕235号),设立自治区水利厅,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和自治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精神,制定本规定。
钦州市人民政府是钦州市的国家行政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桂委会〔2009〕235号),设立自治区外事办公室,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自治区司法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