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人民政府是白城市的行政管理机关。
白城市人民政府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每届任期5年。
吉林省信访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3]44号),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信访局列入省委工作部门序列,业务上接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指导。
吉林省体育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结合吉林实际,制定和完善有关体育工作的政策、法规;研究拟定体育工作的发展战略和目标,编制体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中国共产党吉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中共吉林省纪委、吉林省纪委;是在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下工作,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实行书记负责制,每届任期五年。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是吉林省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部门,属吉林省政府直属机构。
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的前身为省社会保险公司,1992年8月成立,2008年4月,被确定为参照公务员管理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5号),设立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