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安徽省民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皖政办[2009]114号)规定,省民政厅设14个内设机构。
2017年11月17日,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安徽省地震局实行中国地震局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管理体制。
蚌埠市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蚌埠市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是蚌埠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
安徽省邮政管理局于2006年9月9日正式成立,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副厅级邮政监管机构,负责全省邮政行业管理工作,履行政府监管职能,受国家邮政局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且实行党组制,党的关系在地方。
阜阳市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阜阳市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是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
宣城市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宣城市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是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
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5〕14号)、中央编办《关于国家统计局各级调查队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05〕149号)和《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国统字〔2005〕158号),设立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