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宣城市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是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
宣城市人民政府对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宣城市人民政府在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是安徽省地方最高权力机关。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8月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安徽省正式建立。
安徽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是省人民政府主管的正厅级直属机构,主管省直机关事务工作。现任局长王学银。
池州市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池州市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是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政府办公地址:安徽省池州市百牙中路1号。
安徽省监狱管理局,是省政府负责全省监狱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
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3号),设立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52年8月25日,前身是皖南、北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及办公楼现位于合肥市长江西路4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