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是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设立,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是黑龙江省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单位,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组建的直属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是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黑龙江省的国家行政机关,对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工作,在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每届任期五年,实行省长负责制。
黑龙江省司法厅于1980年恢复组建,厅机关行政编制为128名。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基本情况,可以简要概括为:“涉及两大方面”、“履行三大职能”、“发挥四大作用”、“管理五大系统”。
黑龙江省公安厅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公安厅受省政府、公安部的双重领导。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2018年10月黑龙江省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是黑龙江省2018年机构改革中新设立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