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司法局恢复重建于1979年,是市政府组成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和司法部的领导下,主管全市司法局政工作。
2018年11月,天津市机构改革中重新组建市司法局。将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职责等整合,重新组建市司法局,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不再保留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天津市机构改革中新组建政府部门。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是天津市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天津市和平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对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天津市人民政府负责;在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是天津市机构改革中组建政府部门。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是天津市红桥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天津市红桥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对红桥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天津市人民政府负责;在红桥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红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天津市审计局,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天津市机构改革方案》、《天津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市审计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