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是天津市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天津市和平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对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天津市人民政府负责;在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和……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是天津市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天津市和平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对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天津市人民政府负责;在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分别由区长、副区长和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每届任期五年,实行区长负责制。
天津市地震局是隶属于天津市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门。
天津市民政局是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工作;拟定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天津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于2001年6月正式成立的.隶属于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全面服务和沟通中小企业与政府间联系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是全市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核心机构。
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是天津市机构改革中新组建部门。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加挂天津市物价局牌子,为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是天津市机构改革中组建政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