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司法局(简称市司法局)。北京市司法局是负责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市司法局设14个内设机构和政治部,机关政法专项编制23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