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生态环境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甘办字〔2019〕10号)精神,甘肃省生态环境厅是甘肃省人民政府……
依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生态环境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甘办字〔2019〕10号)精神,甘肃省生态环境厅是甘肃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对外保留甘肃省核安全局牌子。省生态环境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018年10月31日上午,省生态环境厅挂牌仪式在兰州举行,标志着省生态环境厅正式组建成立。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6号)和《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省委发〔2009〕9号)精神,设立甘肃省公安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6号)和《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省委发〔2009〕9号)精神,设立甘肃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甘肃省监察委员会是由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的国家监察机关。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是将省林业厅的职责,以及省农牧厅的草原监督管理职责,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牧厅等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省林业和草原局,作为省政府直属机构,由省自然资源厅统一领导和管理,加挂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大熊猫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省管理局牌子。
2018年6月15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成立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根据《甘肃省机构改革方案》,将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价格垄断行为查处职责,省商务厅的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调查职责,省知识产权局的专利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作为省政府直属机构,加挂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知识产权局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