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5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正式合……
2018年6月15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成立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邮政管理局于2006年9月11日正式成立,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副厅级邮政监管机构,负责全省邮政行业管理工作,履行政府监管职能,受国家邮政局垂直领导,且实行党组制,党的关系在地方。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6号)和《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省委发〔2009〕9号)精神,设立甘肃省监狱管理局,副厅级建制,由省司法厅管理。
甘肃省监察委员会是由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的国家监察机关。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6号)和《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省委发〔2009〕9号)精神,设立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物价局),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120号)精神,甘肃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甘肃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