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统计局,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5号)、《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西藏自治……
西藏自治区统计局,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5号)、《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藏党办发〔2009〕27号)精神,设立自治区统计局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行政规格为正厅级。
现任西藏自治区统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索朗扎西
西藏和平解放以来,随着民族教育事业的创办和发展,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及职能不断变更和完善。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是西藏自治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是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工作;在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是西藏自治区机构改革设立的新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拉萨海关是国家设立在西藏自治区的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总关位于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市,海关实行集中统一的垂直领导体制,拉萨海关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直接领导。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是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
西藏水文自1952年在昌都地区建立了第一个水文站开始,已走过五十八年的光辉历程。五十多年来,西藏水文事业在自治区党委、政府、水利部及区水利厅的领导和关怀下,在兄弟省市的大力支持下,经过水文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不懈努力,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步完善的过程,使西藏水文事业逐步走上了健康、和谐、稳定和规范化的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