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是西藏自治区机构改革设立的新部门。
2018年11月17日,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正式挂牌。自治区副主席罗梅,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李凤学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副主任王云亭,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党组副书记、主任格桑玉珍出席仪式并揭牌。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是西藏自治区检察机关。现有内设机构18个: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侦查监督处、公诉一处、公诉二处、公诉三处、刑事执行检察局、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研究室(编译室)、检察技术处、区纪委驻院纪检监察组、计划财务装备处、检察委员会委员办公室、司法警察总队、检察信息处、案件管理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
西藏自治区商务厅位于拉萨市城关区金珠西路56号,属自治区人民政府综合经济行政职能部门,承担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国内外经济贸易和推进扩大对外开放政策的重要职责。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位于西藏拉萨市热西路1号。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设有办公室、人事处、老干部管理办公室(挂靠人事处)、税政法规处、征收管理处、财务管理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巡察工作办公室、监察室、机关党委办公室共10个处室。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是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区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各市设公安局,各县(市辖区、旗)设公安局(分局);县(市、区)公安(分)局下设公安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
西藏自治区审计厅是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在自治区主席和审计署的双重领导下,负责全区的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