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是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区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各市设公安局,各县(市辖区、旗)设公安局(分局);县(市、区)公安(分)局下设公安派出所,分别接受同……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是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区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各市设公安局,各县(市辖区、旗)设公安局(分局);县(市、区)公安(分)局下设公安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
西藏自治区商务厅位于拉萨市城关区金珠西路56号,属自治区人民政府综合经济行政职能部门,承担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国内外经济贸易和推进扩大对外开放政策的重要职责。
西藏自治区统计局,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5号)、《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藏党办发〔2009〕27号)精神,设立自治区统计局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行政规格为正厅级。
日喀则市人民政府是日喀则市行政管理机关。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是西藏自治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是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工作;在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是是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西藏自治区交通厅是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管理全区交通运输和实施经营监督的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