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震局的派出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管理地方防震减灾工作的职能部门。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是重庆市江津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重庆市江津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对江津区人民代表大会和重庆市人民政府负责;在江津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江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重庆组建市生态环境局。将原重庆市环境保护局的职责,以及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重庆市水利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重庆市农业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等整合,组建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作为重庆市政府组成部门。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是重庆市南岸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重庆市南岸区的国家行政机关,对重庆市南岸区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重庆市南岸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是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部门管理机构,为副局级。
重庆市交通局,是将原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更名组建的,将原市农业委员会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交通局,将原市交通委员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执法职责划入新组建的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是重庆市渝中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重庆市渝中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对渝中区人民代表大会和重庆市人民政府负责;在渝中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渝中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