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为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厅级直属事业单位,对其现有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进行优化整合。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为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厅级直属事业单位,对其现有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进行优化整合。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派驻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纪检组、监察室。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4〕17号)精神,设立自治区统计局,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30号),设立自治区监狱管理局,为自治区司法厅管理的副厅级行政机构。
是中国气象局的下属单位,又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气象主管工作部门。于1958年建局,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气象事业的发展已具有一定规模,在宁夏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为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是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的国家监察机关。
宁夏回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于2006年9月6日正式成立,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副厅级邮政、快递行业的政府监管机构,是中央国家机关直属机构,负责全区邮政、快递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履行政府监管职责,监管范围包括宁夏全区邮政、快递企业和其他从事邮政业务的寄递企业,受国家邮政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双重领导,且实行党组制,党的关系在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