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行政公署是塔城地区的行政机关,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直辖,驻地塔城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设置的新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作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管全区教育工作。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是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的国家行政机关,对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中国共产党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委员会的领导。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厅字[2018)110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新党办发[2018]52号),制定本规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厅级,对外保留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地处天山北麓东段,准噶尔盆地东南部,北纬43°31′16″~45°33′20″、东经86°07′30″~91°11′48″范围内。成片状散布在昌吉回族自治州、阿勒泰地区和五家渠市3地州(市)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