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级,简称市药监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级,简称市药监局)。市药监局是负责本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市政府部门管理机构。
2018年11月,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部门管理机构。
2018年11月,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成立。
北京市财政局(简称市财政局)是负责本市财政收支、财税政策、财政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是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北京市通州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对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负责;在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简称市应急局),是北京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
北京市商务局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318号)而组建的政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