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是由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合并组建的部门。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设有办公室、人事处、老干部管理办公室(挂靠人事处)、税政法规处、征收管理处、财务管理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巡察工作办公室、监察室、机关党委办公室共10个处室。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10月,现有21个市(州)国家税务局、196个县区级国家税务局(含15个开发区国家税务局),399个税务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是由原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合并的组成的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是由原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合并组建的部门。
2018年6月15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成立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是由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合并而成。
2018年6月15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成立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