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4年4月18日正式挂牌成立,江西省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特设机构。
江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4年4月18日正式挂牌成立,江西省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特设机构。江西省人民政府授权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省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根据省委决定,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党委,履行中共江西省委规定的职责。
2017年11月17日,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发〔2009〕5号),保留江西省水利厅,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江西省商务厅是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的政府机关。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是根据《江西省机构改革方案》组建的省政府组成部门。
江西省煤田地质局(Coal Geological Bureau of Jiangxi Province)创建于1963年9月,是江西省政府直属副厅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是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组织机构,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发【2000】15号)和省委的决定,江西省农垦集团总公司改为江西省农垦事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农垦办),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