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发【2000】15号)和省委的决定,江西省农垦集团总公司改为江西省农垦事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农垦办),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发〔2009〕5号),保留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江西省物价局牌子),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发〔2009〕5号),保留江西省财政厅,为江西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中国共产党江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中共江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在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下工作,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实行书记负责制,每届任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