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组建于2004年10月15日,是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政府直属正厅级特设机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组建于2004年10月15日,是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政府直属正厅级特设机构。现有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综合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规划发展处、企业改革处、业绩考核与分配处、统计评价处、产权(股权)管理处、党建工作处、宣传与群众工作处、政策法规处、机关党委(人事处)、机关服务中心、纪委、监事会工作处等15个处室和6个监事会,机关干部职工126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区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各市设公安局,各县(市辖区)设公安局(分局);县(市、区)公安(分)局下设公安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位于乌鲁木齐市黑龙江路19号,设有11个内设机构,机关行政编制为90名。
阿拉尔,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辖县级市,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实行师市合一管理体制,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厅字〔2018〕110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新党办发〔2018〕52号),制定本规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组成于2018年1月,共设30个界别,委员530名,常委会组成人员120名,主席、副主席1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