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防空工作始于抗日战争时期。民国29年(1940),福建省政府在战时临时省会永安县成立防空司令部;民国31年(1942),成立防空建设委员会。
漳州市人民政府是漳州市的国家行政机关,是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福建省监察委员会是由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的国家监察机关。
福建省人民政府是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福建省的国家行政机关,对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央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每届任期五年,省人民政府实行省长负责制。
1950年10月,福建成立省人民法院。1952年2月,福建省人民法院正式改称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是福建省新组建的政府职能部门,是福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1982年9月,福建省在省财政厅成立省审计机关筹备组,经过一年多筹备,于1984年3月正式成立福建省审计局,1994年11月更名为福建省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