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前身为广西省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11月15日,1954年更名为广西省高级人民法院,195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于同年3月15日改称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前身为广西省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11月15日,1954年更名为广西省高级人民法院,195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于同年3月15日改称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法院审判办公大楼现座落于南宁市民族大道12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全院现有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共423人。
2019年7月23日,第六届“政法系统新媒体应用案例”推选活动获奖名单揭晓,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获得全国法院系统“最具影响力新媒体奖”。
崇左市人民政府是崇左市的行政管理机关。政府办公地址:崇左市友谊大道。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加挂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牌子,归口自治区党委统战部领导。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桂委会〔2009〕235号)精神,设立自治区商务厅,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新成立的政府组成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是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的国家监察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组成机构之一,根据桂政办发20068号文精神,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保证党和国家的监狱工作方针、政策正确执行;规划全区监狱的设置和布局,编制全区监狱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区监狱体制改革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