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是吕梁市地方行政机关,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以及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受国务院统一领导,负责组织和管理本行政区域的各项行政事务。
吕梁市人民政府位于吕梁市离石区永宁中路9号。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晋发〔2009〕13号),设立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以下简称省交通运输厅),正厅级建制,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山西省文物局为正厅级建制,是省政府直属机构,省文物局研究拟定全省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法令、规章和规划,制定有关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晋发〔2009〕13号),设立山西省水利厅(以下简称省水利厅),正厅级建制,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的通知》(厅字〔2018〕123号),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是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部门管理机构,为副厅级。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是山西省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是山西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山西省公安厅是山西省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公安厅受省政府、公安部的双重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