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是乌鲁木齐市的行政管理机关。政府办公地址:中国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30号。
塔城地区行政公署是塔城地区的行政机关,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直辖,驻地塔城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设置的新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审计局是根据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91条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地方各级审计机关设置和人员编制问题的通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于1983年9月10日正式成立的。
加强自治区区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厅字[2018)110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新党办发[2018]52号),制定本规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位于乌鲁木齐市黑龙江路19号,设有11个内设机构,机关行政编制为9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