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5日,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挂牌成立。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是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是西藏自治区检察机关。现有内设机构18个: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侦查监督处、公诉一处、公诉二处、公诉三处、刑事执行检察局、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研究室(编译室)、检察技术处、区纪委驻院纪检监察组、计划财务装备处、检察委员会委员办公室、司法警察总队、检察信息处、案件管理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
西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成立于2001年4月10日,是按照国家电信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在坚持政企分开、保护竞争、促进发展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下设立的。
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是西藏自治区机构改革设立的新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是由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的国家监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