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是由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的国家监察机关。
2018年2月1日上午,西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吴英杰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揭牌。至此,我区区、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全面完成。
现任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西藏自治区纪委书记,西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王卫东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是是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是2018年西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新成立的单位。
2018年11月15日,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挂牌成立。
西藏自治区地震局为本行政区域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提供地震管理保障。防震减灾政策法规拟定与实施,防震减灾标准制定与实施,防震减灾规划与计划,防震减灾科技管理,地震监测预报管理,防震减灾执法监督,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地震应急,防震减灾宣传。
西藏自治区审计厅是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在自治区主席和审计署的双重领导下,负责全区的审计工作。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是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的水利部门。